伊犁驻勤酒店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有限公司航空服务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南航机组人员伊犁异地驻勤保障酒店服务进行谈判采购。
1.1 项目名称:伊犁驻勤酒店服务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44。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1.5.1 本次采购1家合作酒店,主要负责根据南航航班运行计划安排,为执行航班任务的机组人员在当地提供酒店客房住宿、餐食(包括早、午、晚及宵夜)、机场候机楼至酒店往返交通、制服清洗等异地驻勤服务保障;成交供应商应关注南航航班计划,根据采购人预订信息做好房间预留以及接送机服务。
1.5.2 项目预算为:413.24万元/2年。具体限价标准如下:
房费最高限价 | 餐食保障标准 | 车辆保障标准及限价 | 洗衣保障标准及限价 |
单人间:325元/间/天; 双人间:325元/间/天。 | 早餐:20元/人/餐; 正餐:50元/人/餐; 宵夜:30元/人/餐。 | 300元/单程。 (此项费用是指每次接送每趟航班的所有机组人员的费用标准,每次接机或送机只结算一次单程的交通服务费用,与供应商每次提供接送车辆数量无关) | 20元/件。 【为过夜时间超过24小时(含)(入住日航班落地时间与退房日航班起飞时间之差)的机组人员提供每航班每人1件上衣/衬衣的清洗服务,且提供上门收取衣物及送回干净衣物服务。】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谈判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机组驻勤酒店 | 【按采购人要求】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谈判,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分公司还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并加盖公章。)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谈判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供应商须具有①《特种行业许可证》②******消防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明材料。(注意:1.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以上证件扫描件,如《特种行业许可证》由所属地公安部门所一次性发放,证件上未注明有效期,视为该证件有效;2.如上述证件中的企业名称与报名供应商名称不一致,须提供关系说明(证明)并加盖公章。)
2.4 供应商距离伊犁伊宁国际机场航站楼单程车程时间在30分钟(含)以内。(注意:依据******委员会对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实际车程现场实时测试(测试以评审现场时间为准;测试工具为电脑,测试软件为百度地图;测试起点为响应供应商酒店名称全称;测试终点为伊犁伊宁国际机场航站楼),如测试结果不符合本项目车程时间要求,将不通过符合性审查。)
2.5 供应商须达到挂牌四星级(含)以上或携程评钻4钻(含)以上;客房总量须达到200间(含)以上。(注意:1.提供星级评定证书扫描件或携程网评星/评钻证明截图;2.提供携程网或酒店官方网站公示的房间数量截图)
2.6 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餐食服务要求①供应商酒店须配备自有或合作经营餐厅且食品生产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能为机组提供早、午、晚餐及夜宵服务。用餐时间须满足以下标准:早餐:06:00-10:00;午餐:11:00-13:30;晚餐:17:00-20:30(含);夜宵:当天 20:30(不含)-00:00;新疆地区用餐时间统一推后2小时。入住用餐时间以当天航班落地时间为准,离店用餐时间以当天航班起飞时间为准。②早、中、晚三餐用餐方式为自助餐服务;或者早餐提供自助餐服务,中餐、晚餐提供套餐服务,并满足以下标准:自助餐最低标准为:热菜每餐不少于12个(其中荤菜肉类(纯肉类)6个,水产海鲜类2个,半荤类2个,蔬菜类2个);每餐必须供应粥、汤,各不少于1种;每餐供应主食不少于3种(米饭/面条/包子);水果、冷热饮及其他点心各两种以上;套餐人均最低标准为:4菜1汤1饮品1主食【热菜4个(荤菜(纯肉类)2个,半荤类1个,素菜类1个),饮品和汤(冷饮/热饮可根据需求自选),主食(米饭/面食)】。所有菜品中,不得提供预制菜。(注意:1.若为自营餐厅,须提供《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现场照片;2.若为合作经营的餐厅,须提供相关的合作证明、合作方《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现场照片;3.位于国境口岸区域的供应商,可提供《国境口岸卫生许可》代替《食品经营许可证》;4.提供满足餐食服务要求的响应说明并加盖公章。)
2.7 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车辆保障服务要求①按照航班运行时刻为机组提供机场候机楼与酒店之间的往返接送服务,供应商酒店须自有或租赁【2台】或以上车辆为机组提供专车服务保障,该服务车辆需根据该航班机组人数进行安排,须具备足够的座位确保机组一人一座以及足够放置行李的区域/空间。②服务车辆须自行配备行车记录仪和灭火器等安防设备,行车记录仪最低需要满足分辨率1080p以及能清晰记录车辆正前方行驶情况,内存卡最少应具有64GB的存储空间(可留存不少于15天(含)记录备查),车辆及司机证照齐全。③服务车辆及司机的资质均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为车辆及车上乘客购买保险。(注意:1.不得使用7座(不含)以下车型;2.车龄不得超过8年(含);3.行驶距离不得超过20万(含)公里;4.如为自有车辆,须提供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须为“供应商”)、车辆公里数、车辆照片(显示车牌号)、车辆保险单、车辆信息登记台账、驾驶员信息档案(含驾驶证复印件)、司机岗前做酒测并有登记台账、出车前做车辆检查及检查登记、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并有检查整改记录台账以及满足车辆保障服务要求的响应说明并加盖公章;如为租赁车辆,须提供与车辆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须为“租赁供应商”,车辆性质须为“营运车辆”或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公里数、车辆照片(显示车牌号)、车辆保险单、车辆信息登记台账、驾驶员信息档案(含驾驶证复印件)、司机岗前做酒测并有登记台账、出车前做车辆检查及检查登记、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并有检查整改记录台账以及满足车辆保障服务要求的响应说明并加盖公章,该响应说明须明确租赁公司业务承揽人非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该业务转包或委托其他方代为完成。)
2.8 供应商须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提供2024年4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上该发票的检验截图。)
2.9 供应商提供给机组使用的客房面积不得小于25㎡,客房内有独立卫生间(卫生间干湿分离、配有防滑垫,浴室玻璃须为CCC认证的防爆玻璃),客房房型不能有loft房型。(注意:1.提供携程网或酒店官方网站的客房(单人间与双人间)面积大小截图及客房内相关图片【包括客房照片、卫生间干湿分离照片、防滑垫照片、浴室玻璃照片等】;2.供应商没有loft房型的自述材料。)
2.10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法院被执行人信息/名单”。(注意: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hixing/的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中此项查询结果的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
2.11 供应商须******消防监控系统(包括消防系统,监控系统,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并建立******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需要具备《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或以上证书。(注意:须提供******消防监控设备图片;2.24小时值班制度;3.消防控制室人员值班表(近1年内,如开业不足1年的,则提供自开业时间起的值班表)复印件;4.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劳动合同与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如该项业务为外包业务,须额外提供供应商的业务外包合同复印件。)
2.12 供应商须配备健身房,健身房面积不小于40㎡,健身器材为商用专业健身设备,种类不少于3种(含跑步机及其他种类),每种健身器材的数量不少于3个。(注意:提供健身房现场及健身设备照片,照片无法辨认健身器材数量或数量不满足的不予通过。)
2.13 供应商须配备自助洗衣房(或专业洗涤厂)。如为自助洗衣房,应在独立房间内,并配备2套(含)以上洗烘设备(每套洗烘设备应包含有衣物洗涤机、烘干机)及熨烫设备。(注意:1.专业洗涤厂:若为自有专业洗涤厂的,须提供现场及设备照片;若为合作专业洗涤厂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复印件、现场及设备照片。2.自助洗衣房:提供现场及设备照片,照片无法辨认设备数量或数量不满足的不予通过。)
2.14 供应商外部1公里范围内应没有污染源(噪音、粉尘、气味),酒店内部符合环保要求,无明显异味。(注意:提供满足本项要求的响应说明并加盖公章。如采购人需求单位实地考察验证与供应商响应情况有差异,以实地考察验证结果为准。)
2.15 供应商酒店须为拥有独立出入口和封闭院落,在其酒店范围内没有其他第三方经营的KTV、酒吧娱乐场所。(注意:提供满足本项要求的响应说明并加盖公章。如采购人需求单位实地考察验证与供应商响应情况有差异,以实地考察验证结果为准。)
2.1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谈判。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项目。
2.17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18 ******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19 ******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20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3.5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谈判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谈判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谈判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意: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材料应真实存在,采购人需求单位有权在包括但不限于评审结束后,以实地考察或其他方式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进行验证查验,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佐证材料与实际不一致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无责取消供应商响应资格、成交资格、终止或解除合同,并将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供应商列入南航限制或禁止交易供应商名单;同时该供应商将承担违约责任。
3.1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5年4月27日09时00分至2025年4月30日17时00分;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谈判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谈判。
3.2 谈判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7日14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采购人:******有限公司航空服务部
地址:广州市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南航明珠大酒店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钟先生,******
邮箱地址:******
6.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6.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南航明珠大酒店
采购人:******有限公司航空服务部
联系电话:钟先生,******
6.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有限公司航空服务部采购部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南航明珠大酒店
联 系 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020-******
6.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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