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学校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2)(第二次
******委员会综合评
定, 现确定你单位为本项目(标包编号:GZFCG2025-25754-001)的中
标单位, 中标(成交)价(元):******.00 。
1.应当自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采购文件
和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
体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
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
监督管理部门和我中心备案。
4.本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之一。
本通知书一式三份,我中心、采购人、中标(成交)人各存一份。
拉萨市项目负责人
2025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