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HJF-2025FW-0325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低空产业集聚区雨污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设计
三、成交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长江中路77号华强广场A座1207-1209号
成交金额:175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低空产业集聚区雨污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设计
服务范围:为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低空产业集聚区雨污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提供设计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业主要求
服务时间:15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行业规范。
五、评审专家名单:
邱宗清、施晓慧、陈善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按磋商文件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3、成交供应商业绩:(1)2119号宗地代建道路建设工程;(2)南陵经济开发区龙池路及花山路路面改造及绿化提升工程设计项目;(3)三山经开区旷世智源南侧道路工程设计项目;(4)汀海壹品西侧规划道路设计。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无为市水景怡和花园9栋102室,联系电话******708。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Y133与九三公路交叉路口向北约50米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芜湖市无为市水景怡和花园9栋1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荣
电 话:******
******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0日